2020年12月7日,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批准《负离子空气净化装置》(t/caqi141-2020)团体标准自2021年02月06日起实施。
随着疫情的发生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室内环境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室内空气质量的要求也逐渐提升,负离子空气净化装置因其阻力小、能耗低、体积小等特点,引起业界的关注。相比传统的过滤式净化技术,负离子技术有其突出的优点,可以作为现行技术的重要补充,但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无专门适用于此类产品的标准。为保证负离子空气净化装置的质量,使产品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环保和高效的基本要求,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启动《负离子空气净化装置》的编制工作,历时一年多,该标准编制完成并发布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负离子空气净化装置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确立了负离子空气净化装置的分类、标记和检验规则,描述了负离子空气净化装置的试验方法。适用于为室内空气净化用途而设计的、通过产生负离子起到净化作用的空气净化装置,不适用于在腐蚀性和爆炸性气体特殊环境场所使用的负离子空气净化装置。
标准规定,负离子空气净化装置应在温度-5℃~+55℃,湿度10%rh~80%rh的环境中正常运行。除特殊说明外,负离子空气净化装置工作时产生的有害物质应同时符合表1中的规定。
文章来源:中国空气净化行业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