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让人们的健康防护意识得到了提高,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提高卫生消毒意识非常重要。具有消毒功能的新风净化机、车载空气净化器等产品的出现一定程度上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提供了清新的、安全的、健康的呼吸环境。
针对当前消毒功能的相关产品标准缺失的现象,为规范市场发展,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并为相关领域产品检测提供依据,2020年,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组织相关专家和起草单位制定了《具有消毒功能的新风净化机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具有消毒功能的车载空气净化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2项团体标准。
《具有消毒功能的新风净化机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等2项团体标准于2021年1月完成标准编制工作,于2021年2月2日通过专家审定。审定会上,由原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巡视员/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空气净化设备专业委员会专职常务副理事长邓瑞德、原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副所长/博士生导师白雪涛、原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研究员/中国空气净化行业联盟主席戴自祝、原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鲁建国、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张彭义等专家组成标准审定组对标准进行了质询和审查,最终审定组专家一致认为,该2项团体标准的制定推动了相关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发展进步,并为产品的生产、销售、检测等提供了重要依据。
《具有消毒功能的新风净化机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具有消毒功能的车载空气净化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两项团体标准已于2月24日正式发布,将于5月23日起正式实施。
参与本次标准起草的单位有:浙江天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正商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阿波罗环保器材有限公司、上品健康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赫为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风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科睿赛污染控制工程有限公司、河北衡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河北空调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北京米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汉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五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佐威实业有限公司、宁波东大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北京环都拓普空调有限公司、北京航天金泰星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杭州弗迪沃斯电气有限公司、完美(中国)有限公司、温州旭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标信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
文章来源:壹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