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智能坐便器、空气净化器、电子门锁等3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
抽查结果显示,空气净化器不合格检出率超过30%。
本次抽查共抽查127家企业生产的132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共检出2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18.2%。其中,空气净化器共抽查28家企业生产的28批次产品,检出9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32.1%。
本次抽查,一是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招标遴选入围检验机构,入围后通过“双随机”信息化系统,随机确定抽查企业,随机确定承检机构,并进行随机匹配。二是实施抽检分离。抽样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实施,检验由“双随机”确定的技术机构承担。三是远程监控抽样全过程,提供可追溯性的证据。四是跟踪抽查力度大。本次空气净化器产品跟踪抽查到16家企业,占本次抽查企业总数的57.1%。
抽查结果分析
本次共抽查8个省(市)28家企业生产的28批次空气净化器产品,检出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2.1%。
重点对产品的颗粒物洁净空气量(cadr)、甲醛洁净空气量(cadr)、颗粒物净化能效、甲醛净化能效、颗粒物累积净化量(ccm)、噪声等6项核心性能指标,以及安全性指标共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结构、颗粒物洁净空气量、甲醛洁净空气量、颗粒物净化能效、甲醛净化能效、噪声、连续骚扰电压、连续骚扰功率等8个项目。
跟踪抽查分析
空气净化器产品跟踪抽查到16家企业,占本次抽查企业总数的57.1%。其中,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1家,本次抽查合格;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合格企业15家,有5家本次抽查不合格,有10家本次抽查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