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新建住宅和既有住宅的新风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住宅新风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现批准《住宅新风系统技术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440-2018,《住宅新风系统技术标准》自2015年5月启动,2017年9月形成送审稿,2017年10月报批,2019年5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住宅和既有住宅的新风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标准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设计、设备材料、施工安装、检验,调试及验收、运行与维护共8个章节和2个附录。《住宅新风系统技术标准》的主要亮点是规定了住宅新风系统的设置条件和设置要求、新风量的计算方法、净化处理设计方法、室外新风口和排风口的布置、通风器的安装要求、风管及部件的安装要求、新风系统效果的检验和运行维护等。
《住宅新风系统技术标准》基本规定如下:
3、住宅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
3.0.2 新风系统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节能要求、建筑设计、户型及用户需求、设备价格、后期的运行维护等选择系统类型。
3.0.3 新风系统的排风系统应满足新风量的要求。当采用机械排风、机械送风的系统形式时,排风量应为新风量的80%~90%。
3.0.4 新风系统应根据室外环境对新风进行过滤处理。宜对新风进行加热、杀菌等处理。
3.0.5 新风系统宜采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模式。
3.0.6 新风系统的系统设计及采用的设备、材料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花》gb-50016的有关规定。
3.0.7 当技术经济合理时,应采用热回收新风系统。